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6〕14号)要求,按照湖州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申请人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前15%(含15%),没有进入前15%,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体测中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符合学校规定免测疾病者可凭免测证明参评;在确有特殊原因拟给予其参评资格的应由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
我校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217名。根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数,将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名额 |
智能制造学院 | 44 |
电子信息学院 | 39 |
生命健康学院(体育部) | 36 |
经济管理学院(绿色金融学院) | 34 |
人文学院 | 39 |
设计学院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总计 | 217 |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省政府奖学金政策,确保每个在校学生人人知晓申请时间、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2. 二级学院应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3.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4.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5.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要经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在10月21日前,以纸质和电子形式同时报送以下省政府奖学金材料(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确保准确无误):
1. 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评审依据、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 《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3. 《2026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请按初审名单表排序。
4. 《XX学院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12号楼224办公室明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xsc@zjhzu.edu.cn,邮件名:XX学院省政府奖学金推荐材料。
学生处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