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临近期末考试,按照《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实施办法》(湖院发〔2025〕32号)规定,现就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单位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和时间,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6月21日。
2.原则上,6月22日起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期末期间个别特殊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
3.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若暑假期间个别特殊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
4.有需要的相关单位需填写附件1:《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期末、暑期)、附件2:湖州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汇总表(期末、暑期),于6月22日下班前将申报表报送学生处明迪(附件1、附件2电子版同步发浙政钉),经学生处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后方可用工。
5.严禁各单位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顶岗、从事危险作业,或将勤工助学岗位充作常规用工。用工部门及指导老师须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岗前培训与防护,全程关注学生状态,确保安全保障到位。
6.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按要求申报相关岗位。
7.联系人:明迪,办公室:12-224,联系电话:0572-2113937。
附件1:湖州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期末、暑期).docx
附件2:湖州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报汇总表(期末、暑期).xlsx
学生处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