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宣传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64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总结宣传各学院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校内征集与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
二、案例内容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受助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需求,针对性地实施思政教育、学业发展、心理疏导、美育实践、志愿服务、技能培育、就业帮扶等育人举措,帮助受助学生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案例可针对受助学生个人面临的问题和困惑,撰写典型个案;也可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撰写工作经验启示案例。
三、案例要求
真实性:案例须是资助工作者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或工作案例,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中涉及学生姓名等隐私信息的,请用化名并标注“化名”字样。
规范性: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方法科学、措施具体、分析深刻、成效显著。应区别于常规工作总结,聚焦典型实践、特色做法与育人成效,突出示范性、实践性与可推广性。
格式与字数:案例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文档末尾附100字以内的作者个人简介。
原创性:以前年度已获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的相同内容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四、推荐名额与报送方式
推荐名额:请各学院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数量原则上至少2篇。
报送时间与方式: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17:00前将《湖州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资助案例正文打包发送至明迪浙政钉。纸质版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处12-224办公室。
五、评选与推荐
学校将对报送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省级评选。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入挖掘本学院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真实感人事例和成熟工作经验。严格把关案例质量,确保内容真实、文字精炼、示范性强。请严格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