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为90名,各二级学院在已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具体名额如下:
序号 | 院系 | 毕业生数 | 名额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384 | 15 |
2 | 电子信息学院 | 385 | 15 |
3 | 生命健康学院 | 382 | 15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479 | 19 |
5 | 人文学院 | 462 | 19 |
6 | 设计学院 | 163 | 7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0 |
合计 | 2255 | 90 |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评比条件进行预评,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要在本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不能有附页。
(四)初选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审议,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五、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于2月26日前将本学院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纸质版送至明知楼302室,电子版发至zhangmiaoyi@zjhzu.edu.cn,电话0572-2321293。
(二)各二级学院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评审报告、《湖州学院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1)、《湖州学院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各项条件明细表》(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所有涉及的证书(体测成绩,奖学金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学科竞赛、发表文章、发明专利证明等)复印件(一份)。汇总名册与明细表毕业生次序要一致。
学生处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湖州学院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者各项条件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