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学生工作业绩计算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4年度教师学生工作量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湖州学院全体教师(含辅导员)
二、统计项目
学生工作具体包括在第一课堂以外为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成才、就业创业而开展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其内容和范围是动态的、开放的,除担任班主任工作、本科生导师工作之外,还包括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生社团、7号室友等多种形式与学生成长相关的工作。
三、相关说明
1.辅导员指导校级层面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2.机关职能部门教师指导学院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3.校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4.机关职能部门教师和校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材料交由学生所在的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汇总。
四、统计程序
1.各二级学院对教师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学院考评小组最终审定统计结果,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上交至学工部办公室(明知楼304室),电子稿发送至xsc@zjhzu.edu.cn。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3:湖州学院2024年度教师学生工作量统计汇总表.docx
湖州学院党委学工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