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临近期末考试,按照《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试行)》(湖院发〔2021〕23号)规定,现就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单位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和时间,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6月14日。原则上,6月15日起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需用工,相关单位需填写《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1),于6月7日前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后方可用工。
2.暑假期间各单位可按需设置暑假工审批后方可用工(注:暑假工作岗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招募勤工助学学生,如有实际困难可联系学生处协调处理)。
3.严禁各单位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作岗,并于6月15日前填写《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1)进行岗位申报,经学生处当勤工助学。
4.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按要求审批设置岗位、发放酬金。
联系人:明迪老师,办公室:明知楼301,联系电话:0572-2321195,邮箱:xsc@zjhzu.edu.cn。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湖州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期末临时、暑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