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规范湖州学院“明心向阳-成长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值班工作的管理体系,精准明确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规划师及值班学生在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职责,严格规范其行为准则,切实保障咨询服务能够以高度的专业性、规范性、及时性以及安全性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为中心的值班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其在维护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发挥关键作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广泛适用于所有在中心承担值班任务的人员,具体涵盖具备专业资质的专职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规划师,兼职投身于学生工作的心理咨询师、职业生涯规划师,以及经过中心严格选拔与系统培训且考核达标的值班学生。无论是长期从事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还是积极参与辅助工作的学生群体,均需严格遵循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学生为本原则
始终将学生的健康权益置于首位,将促进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作为所有工作的核心出发点与最终落脚点。无论是咨询服务的设计、值班工作的安排,还是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应以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需求、助力学生健康成长为导向,确保每一项决策与行动都切实围绕学生展开。
(二)专业规范原则
严格恪守心理咨询与职业规划领域的守则,坚决遵循中心内部制定的各项标准化操作规程。从咨询流程的把控、咨询技术的运用,到与来访者的沟通方式,都需符合专业要求,确保每一次咨询服务都能为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持,维护行业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三)协同联动原则
值班教师与值班学生在值班工作中承担着不同但紧密关联的职责,需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保持高效且密切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一支协同作战的高效工作团队,共同保障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无缝隙的咨询服务。
(四)安全第一原则
将师生的人身安全以及信息安全视为值班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值班人员须具备敏锐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面对各类安全风险时,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危害,营造安全可靠的咨询环境。
第二章 值班安排与构成
第四条 值班时段
中心晚间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18:00至20:00。为确保值班工作能够准时、顺利开展,值班人员务必于 17:50 前到达值班岗位,并全面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咨询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整理咨询资料、熟悉预约来访者基本信息等,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与充分的工作准备迎接咨询工作。
第五条 人员构成
(一)值班咨询师
一名或两名,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专兼职咨询师担任,为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在咨询服务过程中,需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来访者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对值班过程中的各类专业问题与突发情况作出准确判断与妥善处理。
(二)值班学生
由一名经过中心系统培训,且通过严格考核,充分掌握接待技巧、行政事务处理方法以及应急情况报告流程的学生助理担任。值班学生在值班咨询师的专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中心的前台接待、咨询预约信息记录以及简易行政事务处理等工作,是中心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来访者对中心的第一印象。
第六条 排班与公示
(一)中心行政负责每月编制并发布《中心月度值班表》,明确每日值班的咨询师与学生名单。
(二)排班表应通过中心公告栏、官方网站及内部工作群等渠道提前公示,确保相关人员知悉。
第七条 调班与请假
(一)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
(二)确需调班或请假,须至少提前24小时履行手续。
1.值班咨询师
本人提交申请,经中心副主任批准后,自行寻找具备同等资质的咨询师替班并备案。
2.值班学生
本人提交申请,经学生工作组负责人批准后,自行寻找学生助理替班并备案。
(三)严禁私自换班。因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报告中心负责人,并于事后补交书面说明。
第三章 工作职责与流程
第八条 值班咨询师职责
(一)全面负责值班期间的咨询服务质量与安全,是咨询服务的专业责任主体。
(二)提前熟悉预约来访者信息,准备相关的评估工具。
(三)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在标准咨询室内提供个体咨询服务,单次咨询时长原则上为50分钟左右。
(四)咨询过程中应全身心投入,遵守咨询伦理,并规范、及时地完成《咨询记录表》的填写。
(五)对值班学生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六)负责评估与处理值班学生报告的紧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并执行《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第九条 值班学生职责
(一)值班学生是中心的前台接待员和行政助理,在值班咨询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接待与分流
1.热情、礼貌地接待每一位上门来访者。
2.核对预约信息,引导预约来访者至等候区,并通知值班咨询师。
3.接待未预约的来访者,询问来意。如需紧急咨询,立即向值班咨询师报告;若为一般咨询,热情介绍预约流程并协助其完成后续预约登记。
(三)行政事务
1.接听咨询预约电话,并在咨询预约系统上准确记录相关信息。
2.维护接待区与等候区的环境整洁与安静秩序。
3.负责值班期间的文书传递、物品管理等简易行政工作。
(四)观察与报告
1.密切观察等候来访者的情绪与行为状态。
2.一旦发现任何来访者或来电者存在情绪极度不稳定、言语中透露伤害自己或他人意图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向值班咨询师报告,并听从其指令配合行动。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翻阅咨询记录,不得打探或传播任何与咨询内容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 工作流程
(一)准备阶段(17:50-18:00)
值班团队共同检查咨询室及接待区环境、设备,沟通当日预约情况。
(二)运行阶段(18:00-19:50)
1.值班学生在接待台值守,履行接待职责;
2.值班咨询师在咨询室提供服务;
3.双方保持必要沟通。
(三)结束阶段(19:50-20:00)
1.值班咨询师完成咨询记录,整理咨询室,锁好资料柜;
2.值班学生整理接待区,归档当日预约登记表;
3.共同检查门窗、电源关闭情况,确认无误后离岗。
第四章 行为规范与伦理条款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所有值班人员均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保护来访者隐私,泄密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紧急处置
遇有突发安全事件,值班团队应以保证人员安全为第一要务,果断采取初步措施,并立即上报中心负责人及学校保卫部、学工部等相关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州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9月22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