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必看!学费补偿代偿减免申请全流程指南

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资助对象: 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②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二)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 ①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②自主就业退役后参加高考录取的入学新生。 (三)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 2024年9月1日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2022年1月24日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资助年限计算: ①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②资助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③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 ④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前一阶段的学习年限不计入在内)。
申请办理流程
(一)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并下载《申请表Ⅰ》 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学费补偿代偿”页面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Ⅰ》)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注意:登录账号密码与学信网账号密码一致。若忘记自己的密码,点击“找回密码”,按所提示流程操作。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学生实际缴费金额; 学费减免金额是因其它缘由已经减免的学费,没有的填0; 申请补偿代偿项,没有助学贷款的选“学费补偿”,有助学贷款的选“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助学贷款的还要分别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内容。 应缴费总金额是入学以来所交学费总额,住宿费及书杂费不包含在内。 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递交材料至学校相关部门 将《申请表Ⅰ》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后,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递交材料至县级征兵办 学生在批准入伍前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批准入伍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在县级征兵办盖章后,需要准备好《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本人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等材料递交学校。 温馨提示: ①材料递交可由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如委托他人(家长、同学、辅导员等)需在材料中附上本人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 ②如采取寄送方式递交材料,寄送前请务必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学生资助部门或辅导员)取得联系,核对材料是否完备以及告知寄送方式,避免材料遗漏和快递遗失。 落实补偿或代偿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二)学费减免申请 复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打印报表”页面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并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常见问题解答
问 入伍后多久能收到补偿?延迟发放怎么办? 答 通常在入伍后半年至一年内发放,具体时间因地区和学校审核进度而异。若延迟可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查询。 问 助学贷款未还清能否申请代偿?如何抵扣利息? 答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需提供贷款合同和还款证明,由学校或银行直接处理。 问 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已申请的补偿会被追回吗? 答 非主观原因(如伤病)中途退役一般不影响已发放的补偿;因拒服兵役等主观原因退兵,需退还补偿款。
转载来源于 浙江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