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为不断完善和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激发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依据《湖州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考核评优办法》,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心理委员(大一新生班级心理委员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连续工作1学年及以上;

(二)获得心理委员初级或高级培训、“明心向阳”朋辈心理工作坊、心理委员MOOC培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学习成绩(包括考查课)合格,无挂科;

(四)无违规违纪处分等现象;

(五)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其中,在班级心理委员初级或高级培训、“明心向阳”朋辈心理工作坊中获“优秀学员”称号,以及为班级心理健康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班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挥巨大作用的优先考虑。

、评选比例

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比例为不超过所在学院班级心理委员总数的1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学生根据报送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至二级学院进行初审考核。

2.学院初审考核: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要求进行初审考核,将满足要求人员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终审。

4.公示。对拟评选对象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

申报同学提交及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所需原件、复印件材料:

1.《湖州学院心理委员工作考核表》(附件1,辅导员填写考核意见,一式两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湖州学院心理委员工作自评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湖州学院心理委员工作学生民主评议表》(附件3,一式两份)

4. 《湖州学院心理委员工作实绩考核表》(附件4,一式两份)

5.《湖州学院心理委员工作手册》

6. 2023-2024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办公章;

7.其他必要材料,如《心理委员结业证书》、《心理工作坊结业证书》等。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26日17: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含《附件5 湖州学院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推荐汇总》)以“学院+推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命名并打包(其中被推荐同学材料以“姓名+学院”命名单独放置一个文件夹,并按照材料顺序排列)发送至邮箱zjhzuxlzx@163.com,纸质版材料汇总(附件5 加盖公章)后同步报送学生处(明知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572-2321195(李老师)

附件1-5.rar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