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不断强化全校心理学生队伍建设,提高心理学生干部队伍积极性,提升校园心理素质整体水平,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院两级心理互助中心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担任校级或院级心理互助中心干部及以上职位,至少满1学年。
(二)学习成绩(包括考查课)合格及以上,无挂科。
(三)无违法、违规、违纪、处分等现象。
(四)在校级或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努力,表现出色。其中,同等条件下,留任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比例
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心理互助中心干部人数的3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学生根据报送材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
2.学院初审: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要求进行考核推荐,将满足要求人员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终审。
4.公示。对拟评选对象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
申报同学提交所在二级学院原件、复印件材料:
1.《附件1 湖州学院优秀心理学生干部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
2.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聘书(校、院两级心理互助中心);
3.2023-2024学年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学办公章;
4.2023-2024学年校级或院级心理互助中心换届名单,加盖公章;
5.其他必要材料,如《心理委员结业证书》、《心理工作坊结业证书》等。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26日17: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含《附件2 湖州学院优秀心理学生干部汇总表》)以“学院+推荐优秀心理学生干部”命名并打包(其中被推荐同学材料以“姓名+学院”命名单独放置一个文件夹,并按照材料顺序排列)发送至邮箱zjhzuxlzx@163.com,纸质版材料汇总(附件2 加盖公章)后同步报送学生处(明知楼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0572-2321195(李老师)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