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253

各二级学院:

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州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27号)等文件的精神,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年秋季学期起,退役复学学生(含专科阶段入伍且复学,如通过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学业的可以继续享受)、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通役士兵,纳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学年33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退役士兵资助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准备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精准资助。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个人信息审核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表实相符,做得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三)及时发放。请各二级学院在摸清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材料收集。请各二级学院确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后,在2024430日前上交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所有获助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上交学生处)及所有获助学生身份证、银行卡和退役士兵证复印件邮箱:rwb@zjhzu.edu.cn,并将纸质版交至明知楼301。如有疑问,请联系:豆老师,0572-2322371。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