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2-21浏览次数:9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开学初学生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开学初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支撑表》(附件2),并于2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冉晓丽老师浙政钉。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及具体返校时间。对于请假学生,要督促其到校后补办请假手续。对在外实习、应聘的毕业生信息要逐一掌握,并进行信息跟踪。对于学籍有变动的学生要做好对接工作。

2.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认清安全教育的意义。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提醒学生注意网络安全、财产及人身安全;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寝室有关规定,严禁外宿及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在寝室违规使用电器、使用违规电器,确保用电安全等。要对在外实习、找工作的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请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以下相关学生要重点关注、关心、关爱:(1)心理关注对象;(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休学后复学学生;(3)寒假期间,家庭有异常或突发事件的学生;(4)陷入校园贷、网络游戏、失恋等问题的学生;(5)毕业困难学生。尤其要做好学生寝室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认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寝室,开展学生思想动态研判。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学生中涉及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思想动态研判报告围绕:(1)学生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2)学生对教育改革发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期待和需求。(3)学生中可能存在的思想波动和不稳定情绪来撰写,并于返校后两周内完成,于3月1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学工部豆春华老师浙政钉。附问卷调查和相关数据分析。

5.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和学风督查工作。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的教学安排,严格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督促上学期课程未通过学生认真复习备考,教育引导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在新学期初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

6.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我校心理关注学生分级管理的通知》要求,采取针对性的分级管理措施,开展重点人群开学初摸排,动态追踪并及时更新心理危机预警库并于2月29日上午10点前上报学期初《因心理问题特别关注学生信息表》至学工部李志明老师浙政钉;开展学生心理动态研判,建立健全“一生一档”心理档案。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及时响应学生危机事件,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落实痕迹化管理。

7.做好2024届考研学生复试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院内考研通过初试的学生进行摸排,并于3月1日下午5点前将摸排结果发送至学工部慎芬老师浙政钉,基于摸排结果为考研复试、调剂等提供有效的帮助

8.做好毕业生实习及就业服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做好2024届毕业生在外实习管理与服务工作,与实习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竭尽全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各二级学院要及时跟踪202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就业指导,落实“一生一策”,精准推送就业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宣传本地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留湖就业。

9.做好入伍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统计上报所有2023年秋季入伍学生名单,并于3月1日下午5点发送至学工部豆春华老师浙政钉备案。摸排好2024年春季征兵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好对应的服务工作。落实好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学费资助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10.做好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前期下发的《关于评选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生人选并于2月26日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纸质版送至明知楼301室张妙毅老师电子版发至zhangmiaoyi@zjhzu.edu.cn

11.新学期各二级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工作分工安排和工作计划要点分别于2月29日、3月8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学工部吴艳老师浙政钉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支撑表.xlsx

湖州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