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临近期末考试复习,按照《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试行)》(湖院发〔2021〕23号)规定,现就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学生复习备考,请各部门根据学生考试安排,逐步减少用工人数和时间,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9日。原则上,2023年12月30日起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若个别特殊岗位需用工,相关部门需填写《湖州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临时)》(附件1),于2024年1月3日前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批核定岗位数、预算酬金总额后方可用工。
2、寒假期间(按校历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24日),学校各部门不能设立校内勤工岗位。
3、严禁各部门安排学生替代老师值班、上班、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或将学生应该承担的实习任务充当勤工助学。
4、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认真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按要求审批设置岗位、发放酬金。
5、联系人:明老师,办公室:明知楼302,联系电话:0572-2321195,邮箱:xsc@zjh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