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与思政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湖州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办法(暂行)》(湖院党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学生与思政工作专项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生命健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党委建立学生与思政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分管领导唐华副书记任组长,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教务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考评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1.日常工作量化考评(60%)。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湖州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与思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7项工作内容的观测点打分排序。

2.创新特色亮点工作考评(40%)。考评小组根据学院学生与思政工作创新特色工作汇报打分排序。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9日之前将2023年学生与思政工作总结及年度创新特色工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表格纸质稿上交学工部。

2.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展示以现场PPT汇报的形式开展,初定于1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于1月2日前将现场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吴艳浙政钉。

3.材料上交地址:明知楼304;联系人:吴艳;联系电话:2115802;电子版发送指吴艳浙政钉。

 附件1:湖州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与思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docx

 附件2:2023年学生与思政工作总结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