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州学院公寓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34


根据《湖州学院公寓辅导员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公寓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工作实绩;

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2023年入驻公寓的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1.所进驻公寓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生活、学风建设、安全稳定、文化建设等工作。

2.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学生寝室,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与学生加强交流和沟通,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接待学生的来电来访,为学生及时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3.公寓区的文明建设工作。对公寓区学生寝室卫生的日常督促检查,积极开展 垃圾分类和文明创建工作。协助各学院做好公寓区自修室和活动室的管理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寝室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4.公寓区学生的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营造“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打造优良学风寝室。

5.公寓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学生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学生在公寓区的突发事件。

6.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公寓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升公寓文化的层次和品位,营造良好的学生公寓文化氛围。

7.指导所在楼幢学生干部的工作开展。负责学生楼层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的组建和业务培训。公寓楼内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的管理、教育,组织学生骨干协助管理公寓的工作,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公寓区团建和“推优”工作,协助党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8.记录学生在公寓中各项表现,开展考核工作。建立工作信息库,认真记录和统计学生在公寓中的表现及奖惩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和学生所在学院。

四、考核程序

1.各楼幢公寓辅导员须填写《湖州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由学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和学生代表进行评议。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由学生评议、职能部门(学生处、公共事务管理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量化方式给出评议分,得分相加为考核的最后结果:

学生评议(30分),学生处从公寓辅导员所在楼幢内随机抽取50名学生代表进行评议打分。学生代表包含普通学生和楼层学生干部,抽取比例各为50%

公共事务管理处评议(30分),根据公寓辅导员入住次数、日常管理、危机处理等工作情况对楼幢的公寓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

学生处评议(40分),学生处根据公寓辅导员平时表现、公寓整体风貌、星级寝室占比等量化数据和日常工作材料对楼幢的公寓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

3.考核评议结果作为优秀公寓辅导员评比的重要依据,按照公寓辅导员数的15%比例推荐优秀公寓辅导员候选人。

五、其他要求

考核表请各位公寓辅导员于1229日前上交到明知楼302室,咨询电话0572-2321151,联系人王老师。


    附:湖州学院公寓辅导员考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