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4日——28日,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近两年来(2021年4月至今)学生谈心谈话记录、心理咨询记录、心理班会开展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报告。听取二级学院副书记关于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调阅学院相关记录、档案等工作资料,验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3、谈话问询。对相关教师、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问询,了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动力,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各学院要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工作,摸清真实情况,掌握真实数据,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为实地检查做好准备。
3、各学院要通过自查工作,找出本学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研究分析,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