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地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5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24——28各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

近两年来(2021年4月至今)学生谈心谈话记录、心理咨询记录、心理班会开展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检查方式

1、听取报告。听取二级学院书记关于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调阅学院相关记录、档案等工作资料,验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情况。

3、谈话问询。对相关教师、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问询,了解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动力,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2、各学院要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工作,摸清真实情况,掌握真实数据,同时做好有关材料归档整理工作,为实地检查做好准备。

3、各学院要通过自查工作,找出本学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研究分析,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3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