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先进个人 学生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13浏览次数:44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湖院党发〔202124号)文件和《湖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学生。

二、评比类别及依据

本次评比包括学生荣誉称号、学生奖学金两类。荣誉称号评比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奖学金评比包括校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荣誉称号评比以《湖州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湖院党发〔202124号)文件为依据;奖学金评比以《湖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30号)文件为依据;各二级学院按文件规定的评比程序进行,学生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支撑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具体组织落实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评比工作要坚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学生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应荣誉称号、奖学金申请表,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留存,存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学校留存。

3.各二级学院将申报汇总名单、申请表、申报支撑材料(荣誉、等级证书复印件)、评审报告在119日(周三)交至明知楼301室张老师,申报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zhangmiaoyi@zjhzu.edu.cn纸质稿需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交学生处审核。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572-2321293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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