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浙教财发展〔2022〕29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2022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名。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至多推荐3人,最终由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建议名单。
2、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我校最终推荐名额为1名。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根据条件至多推荐1名。经省教育厅选拔入选国家奖学金者,不占用学校名额。
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31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要求
1、本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工作,学生依托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钉钉或微信扫码进入手机端,自主完成线上申请。
2、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照条件认真组织评审。推荐学生名单须经各二级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
3、各二级学院推荐候选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4、各二级学院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国奖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推荐学生信息表》、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汇总表与审批表次序要一致。最晚于9月30日(周五)下午5点前报至明知楼301室。电子稿发至zhangmiaoyi@zjhzu.edu.cn,电话582529)。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工作,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工作,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全面应用“一窗受理”平台。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doc
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推荐学生信息表.xls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