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班集体建设,培育积极向上、学风优良、充满活力的特色班集体文化,特开展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学风严谨端正。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类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能测试成绩较好;积极参加境内外学习交流。
(二)学习成绩优秀。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习平均绩点成绩在同年级中领先,期末考试补考率低;外语、计算机通过率高;研究生考试报考率和录取率在同年级中领先。
(三)综合实力突出。班级同学积极参与课外训练,在社会实践、学术训练、考级考证、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四)班内出现下列情况的班级不得申报:
1.班级同学因旷课、考试作弊或学业成绩造假等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2.班级同学因学习态度不端正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而休学、退学的。
二、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初步推选出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二级学院按不超过班级总数的5% 评选。
学院 | 班级总数 | 分配名额 |
经济管理学院 | 47 | 2 |
人文学院 | 66 | 3 |
理工学院 | 81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1 |
共计 | 203 | 10 |
三、评比程序
(一)班级按照评选条件,全面总结本班创优工作,提供书面申报材料(要求有准确具体的统计数据),并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和班级学风状态数据表,一式两份上报学院。
(二)二级学院可通过审核申报材料、线上评审、投票等多种形式,按名额评选出优良学风班候选对象。名单和数据表以电子形式发到学生处,优良学风班申报表书面报送。
(三)学生处对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评比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程序到位、操作规范。
(二)各二级学院需将评比工作作为加强本学院学风建设的契机,认真组织实施优良学风班评比,在5月13日前完成评比推荐,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三)优良学风班评定后,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在各类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组织优良学风班代表进行学风建设经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州学院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x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