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努力把寝室打造成为学生学习的园地、文明修身的课堂,根据《湖州学院星级寝室评比总则》、《关于加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在全体学生中深入开展“爱筑家园” 寝室卫生专项提升计划的通知》,现将三星级寝室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州学院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寝室
二.评选比例
三星级文明寝室申报数量为各二级学院寝室总数的20%。
三.评选条件
三星级文明寝室标准:1.申报寝室应具有自己的特色亮点,具体可体现在学习、生活等方面;2.寝室成员无夜不归宿,使用违规电器等现象;3.寝室成员在优良学风建设、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有较高的积极性,能配合宿舍检查工作,纠正自己不足之处及时作出整改;4.寝室成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有较高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垃圾分类,起到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及流程
1.符合“三星级”标准的寝室,须向各二级学院提交参评的书面申请(见附件1《湖州学院星级寝室申报表》),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按比例进行星级寝室的推荐。
2.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湖州学院星级寝室评比总则》(附件3)及日常检查结果对照评比条件进行星级文明寝室的推荐。
3.“三星级文明寝室”由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湖州学院三星寝室申报及审核评比细则》进行审核评比。
4.二级学院在评选“三星级文明寝室”时,请结合《关于在全体学生中深入开展“爱筑家园” 寝室卫生专项提升计划的通知》做好评选工作。
5.各二级学院在推荐前要进行初审,经初审无异议后,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湖州学院星级寝室申报表》(附件1)、《湖州学院星级寝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的电子版发到湖州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中心邮箱:1229807798@qq.com,联系人:活动部部长李馨,联系电话:17705823097。纸质版材料待初选名单公示后,由二级学院公寓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明知楼302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认识开展“三星级寝室”评选工作的意义,让学生熟知评选标准,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班级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确保“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2.各二级学院在评比期间要继续开展寝室安全与卫生大检查,要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检查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安全和纪律情况,及时公布和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中不合格的寝室要及时提示、整改和跟进。
3.各二级学院要注重以评促建,在创建和评比的基础上推出一批样板寝室、明星寝室进行展示,以传帮带的活动形式,整体推进各二级学院文明寝室创建,真正把寝室打造成学习的园地、修身的摇篮。
六、注意事项
待二级学院上交三星级寝室初选名单后,届时大学生自我管理中将联合各公寓辅导员进行复查,保证三星级寝室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