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总结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开展2021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
二级学院领导重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健全,积极组织教职工投身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先进集体由二级学院自行申报,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实效进行考核,综合排名分列第一的单位授予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能按照学校、二级学院的要求完成招生咨询会、网站(新媒体)维护、生源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宣传到位、实绩明显,有奉献精神;在录取工作中能及时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阅档、通知书派发无失误;在新生报到期间能按规定统计分专业报到情况,按程序核实未报到原因,对保留(恢复)入学资格、奖贷补政策解答准确,手续办理规范、到位。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学生宣传就业形势及各类就业信息;积极参与《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发动学院学生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大赛,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帮助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精准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二、评比名额
(一)先进集体
招生工作先进集体1个;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个。
(二)先进个人
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每二级学院推荐1名;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照二级学院2021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二级学院可相应增加先进个人1名(待先进集体评出后增加)。其中学工部单推名额单列。
请于12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4)纸质版交至明知楼301,电子表打包后发至邮箱(zjc@zjhzu.edu.cn)。
联系人:侯怡如,豆春华。
联系电话:0572-2321293。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2021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docx
湖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