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成长辅导室来访者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来访者建立咨询档案。包括咨询预约登记表、来访事项咨询记录表等。
二、咨询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专柜保存。
三、来访者档案不借出、不复制。除中心咨询师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阅时,严格登记,须经中心负责人签字,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除补充来访者咨询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来访者咨询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五、来访者本人进行咨询时,咨询师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六、来访者咨询档案原则上保留至来访者毕业,来访者毕业时交由本中心专职管理人员封存。
湖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