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畅通信息渠道,规范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日常工作,激发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培养学生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制定以下考核评优办法。
一、成员构成
班主任担任组长,副班长(或学长导航员)、班级心理委员担任副组长,寝室心理互助员或选择产生同学为互助组成员。以上成员具体素质要求如下:
(一)热心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敏锐的观察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组建要求
(一)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心理委员筹建心理互助小组,每班一个心理互助小组。
(二)心理互助小组人数一般以班级人数的10:1产生(不包括心理委员)。
(三)推选心理互助小组成员遵循自愿原则,选择同学信任,有爱心,乐于助人,有一定保密性的学生参加,原则上不要在同一寝室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学生。
三、工作原则
各班心理互助小组在学院心理辅导员的领导下,在各班主任的指导与配合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工作过程中时刻坚持保密原则,不在工作范围之外讨论同学的隐私,不歧视有心理困扰的学生,不借工作之便收受同学的财物,时刻保持无私奉献的工作职业道德。
四、工作职责
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实行组长工作负责制,小组成员共同合作开展好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及时上报信息。密切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谋求解决方案。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心理班会及班级团辅活动,提高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素质。
(三)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谈心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班级氛围。
(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同学们的心理状况,并定期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组或心理辅导员汇报本班情况,以及班级成员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健康问题。
(五)认真完成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组或心理辅导员下达的相关任务。
五、日常工作
(一)定期报告。每周由组长或副组长向学院心理辅导员报送本班一周情况报告。心理互助小组成员向组长或副组长上报自己联系寝室的相关情况,组长或副组长通过《班级心理动态反馈表》汇总上报班级情况,分别从学习、生活、交往、情感、危机事件、综合评价等多个角度对本班学生的一周心理状况进行报告;心理互助小组成员须按照《班级守护行动》,关注被守护学生的动态,并及时反馈;
(二)心理互助小组每周开展一次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沟通班级心理动态;
(三)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对班级成员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向分管辅导员、院领导反馈,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互助小组成员配合组长或副组长,通过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心理班会、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等,提高本班成员的心理健康素质;
(五)结合本班成员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和改善班风、学风,解决本班成员的心理问题,促进成员学习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经常性的谈心工作,帮助同学消除心理困扰,营造班级良好氛围。如果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劝导或陪同同学到学校或学院心理咨询室寻求帮助;
(七)定期开展互助小组培训活动。邀请相关专家、教师给班级互助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或是由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一起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六、考核与评比细则
(一)每学年末,各学院组织开展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全面考核,并将考核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终审。考核总分排名前15%的为优秀,考核总分排名在16%-20%的为良好,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一般不超过心理互助小组总数的5%),其余为合格。若班级发生严重心理问题的,该班心理互助小组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二)每学年末,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开展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评选工作。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的评选,须由学院推荐,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经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终审后,可认定为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并颁发证书。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心理互助小组总数的30%(采用四舍五入法)。
(三)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每学年末对校、院两级心理互助中心干部开展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心理互助中心干部人数的30%(采用四舍五入法)。
七、评比流程
(一)全面考核。各学院成立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考核评比组,具体负责对本学院所有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及班级心理互助中心小组成员的全面考核工作。考核评比组成员原则上应包括班主任、心理互助中心成员、班级同学等人员组成。
(1)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考核。①所有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提交《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信息表》、《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会议记录》、《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考评表》(须填写自评分)及相关工作佐证材料至所在学院。②各学院可结合心理互助小组上报《湖州学院班级心理动态反馈表》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③各学院将《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及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全面考核工作中的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终审。
(二)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评选。为充分体现考核与评比工作的全面、客观、公正性,并准确地评价我校各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学期工作情况,达到加强对各小组工作的督察与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于每学年末开展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评选活动。各学院参照《湖州学院心理互助小组考评表》,综合全院考核结果参考数据,推荐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参与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的评选,并将《湖州学院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推荐汇总表》及推荐班级心理互助小组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原则上,优秀心理互助小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心理互助小组总数的15%。
(三)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评选。校级、院级心理互助中心学生干部提交《湖州学院优秀心理学生干部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至所在学院,经学院推荐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终审。
(四)终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对班级心理互助中心全面考核佐证材料、学院考核结果、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和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及工作材料进行终审。
(五)公示。经终审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全面考核结果及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名单、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确定表彰。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对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进行发文表彰。
(七)考核与评比活动,将与班级三风建设挂钩。
八、评选对象要求
(一)“校级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要求:(1)心理委员初级培训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2)班级风貌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全体同学心理健康状况良好;(3)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带领班级在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4)在处理班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中发挥巨大作用。其中,同等条件下,班级心理委员通过“高级培训”的优先考虑。
(二)“校级优秀心理学生干部”要求:(1)加入校级或院级心理互助中心;(2)在心理互助中心中心担任干部及以上职位;(3)在开展校级或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努力,表现出色。其中,同等条件下,留任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无违法、违规、违纪、处分等现象;
(五)学习成绩(包括考查课)合格及以上,无挂科。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
附件1:
湖州学院班级心理动态反馈表
学习状况 如:班级学习氛围、学习困难者、常缺旷课者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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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状况 如:寝室、班级人际交往是否困难、融洽、自我调节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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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情感状况 如:是否有情绪波动大者、自我调节情况、失恋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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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折应对情况 如:是否有同学遇到突发事件(如心理疾病、家庭变故、自身身体疾病等)、其自我调节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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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特殊情况描述 如心理疾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等;班级中关注到的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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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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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对于班级心理动态的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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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导航员对于班级心理动态的上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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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信息表
学院 |
| 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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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互助小组组长(班主任)及联系方式 |
| 副组长 | 副班长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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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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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寝室心理互助员姓名 | 寝室号 | 性别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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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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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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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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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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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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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会议记录
会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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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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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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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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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考评表
学院: 班级: 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成员: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价项目 | 分值(分) | 自评分(分) | 考评分(分) | 备注 | ||
1 | 班级心理互助小组队伍建设健全,《班级守护行动》分工明确,工作投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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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挥朋辈互助作用,有助人、奉献精神,帮助守护对象排解心理困惑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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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助人记录,每助人一次加1分,加满为止。 | ||
3 | 班级互助小组内部会议次数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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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开展一次加0.25分,加满为止。 | ||
4 | 定期报告:班级心理信息按时、认真上报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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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按时提交加0.25分,加满为止。 | ||
5 | 互助小组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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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级获奖一次加2分,校级获奖一次加5分,加满为止。 | ||
| 互助小组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 10 |
|
| 每参加一次加2分,加满为止。 | ||
6 | 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20 |
|
| 每开展一次加2分,加满为止。 | ||
7 | 与守护对象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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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班级25%学生谈话加7分,50%学生谈话加8分,75%学生谈话加9分,全部谈话加10分。需提供谈话记录. | ||
6 | 互助小组自主开展心理健康学习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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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开展一次加2分,加满为止。 | ||
7 | 突发事件的及时反馈与处理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信息,并有效化解,协助学院处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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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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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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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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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组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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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考核意见 | 考核结果等次: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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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考评条项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5:
湖州学院班级心理互助小组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院: 学年: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班级 | 心理互助小组名称 |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小组工作成绩及所获荣誉 | 考核结果等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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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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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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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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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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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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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湖州学院优秀班级心理互助小组推荐汇总表
学院: 学年: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班级 | 心理互助小组名称 |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考核结果等次 | 推荐理由 (小组工作成绩及所获荣誉)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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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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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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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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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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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湖州学院优秀心理学生干部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学 院 |
| 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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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排名 (名次/人数) |
| 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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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 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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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请详细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内容) | 可另附页 | |||
心理工作指导老师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工部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请将此表与学习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