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30号)文件精神和外设奖学金出资方的资助意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官永義”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官永義”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学院“官永義”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2.“官永義”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学院“官永義”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1年“官永義”奖助学金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 “官永義”奖学金 | “官永義”助学金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8 |
人文学院 | 3 | 8 |
理工学院 | 3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 | 3 | 1 |
合计 | 12 | 30 |
“官永義”奖学金全校共评选10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每个二级学院推荐3人,最终学校择优评选出10人。
“官永義”助学金全校共评选30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12月1日前将本学院的评审报告、外设类奖学金申请表及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审核,纸质版送至明知楼301室,电子版发至chenyan@zjhzu.edu.cn,电话669626 。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官永義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官永義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官永義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官永義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在官永義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湖州学院学生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