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78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校资助中心转发教育部和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紧急通知,要求统计各高校退役复学学生名单,并将依据统计情况拨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退役大学生士兵指的是高校新生或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役返校复学的学生)

一、申报范围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共五个学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其中2020年6月、2021年6月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生也在本次申报范围       

1、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如果持有退役士兵证,可以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以填报国家助学金;

3、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填报专科学段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持有退役士兵证,在本科学习时可填报助学金;

4、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其它本专科学校,有退役士兵证的学生可以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标准1650元/人/学期,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根据退役后所剩学制来进行申报,2019 年之前复学但2019年之后毕业的学生,仅可申报2019年秋季后剩余学期的助学金。例如李同学2018年9月复学到2021年6月毕业,他仅可以申报2019-2020学年春、秋季和2020-2021学年春、秋的助学金。

三、申报流程

   1、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同学填写附表信息(附件1)联系辅导员和所在学院上报名单;

2、各二级学院汇总名单后,于9月22日14:00前将《退役复学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统计表》交至人武部汇总审核,纸质版交至明知楼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豆春华老师浙政钉。

3、9月22日由人武部通过全国资助系统统一申报。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及时申报。申报系统于22日关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同学不能补报,各学院做好动员,互相转告,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退役复学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