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大学生心理互助中心章程
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方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学风,提倡“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秉承“助人自助”的助人意识,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湖州学院大学生心理互助中心隶属湖州学院学生处,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和管理。中心设主任团(包括一名主任及两名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宣教部、事务部三个部门,同时指导各学院心理互助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心理互助中心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以发展性辅导和咨询为主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旨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心理调适技能、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第二章 大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心理素质拓展协会活动组织与开展、心理采访队运作,协助中心老师与主任沟通协调中心各部门及各学院管理。具体如下:
(一)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中心活动)的场地布置、人员签到、考勤管理、会场纪律维持、会后整理工作;
(二)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的整理与存档(通讯稿与照片)、年度工作总结(年报、年鉴)内容的汇总与编写;
(三)中心资产的维护及使用管理;
(四)中心值班安排及咨询室场地卫生及场地使用管理;
(五)中心制度细则内容修订及管理;
(六)购置中心办公所需物品;
(七)制作相关工作所需文字表格及各类奖状证书;
(八)负责新生心理普查、心理委员培训(及其他培训)、校心理调研工作;
(九)中心例会记录;
(十)组织中心内部读书会、团辅、讲座等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十一)心理采访队定期采访;
二、宣教部:主要负责出刊、新闻报道、以及网络维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吾爱吾》心理小报每月一期予以出刊;
(二)心理留声机与心理博物馆推送(每月两期);
(三)辅助指导老师进行网站及公众号平台心理健康教育板块的建立、更新及维护工作;
(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与院级)的摄影及新闻报道;
(五)心理周边的制作与维护;
(六)年鉴、海报、横幅、易拉宝、宣传单、展板、各类成果集等宣传板块的版面设计;
(七)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宣传(心理留声机)征集与制作;
(八)负责“明心向阳”心理护航团队青年文明号工作。
三、事务部:主要负责中心各项活动的开展,具体如下:
(一)策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编制活动策划书及预算,做好工作分工、购置活动物品,统筹活动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的联系、团体辅导、与活动联络工作;
(三)备案组织“明心向阳”心理护航团队的公益项目申报与活动实施;
(四)心理委员朋辈心理宣传(心理留声机)征集
(五)开展全校学生的心理调查研究工作(包括中心工作对外评价调研),申请科研项目;
(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发布;
(七)协助宣教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讯稿编写;
第三章 中心各部门干事培养目标
一、办公室
(一)明确办公室工作职责,系统、高效地处理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熟悉中心相关信息、各项制度及工作;
(三)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增强文字处理能力。
二、宣教部
(一)掌握新闻稿写作、照片拍摄、海报、展板、视频剪辑与制作;
(二)管理与维护中心宣传平台;
(三)精准发布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新闻报道;
(四)编排心理小报;
(五)增强绘画能力,能自主完成手绘海报;
(六)掌握Photoshop及视频剪辑等其他软件使用。
三、事务部
(一)具备创新意识、全局观念、组织协调能力;
(二)能够独立策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能够灵活处理各项活动中突发事件。
第四章 附 则
一、大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直接领导下,由学生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与落实。
二、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遵守并依据本制度规定执行。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终归湖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所有。
湖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