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富尔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7

各部门、分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十一届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体彩杯”第三届省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和第二届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选拔、培育优秀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富尔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陈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资助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5月 

三、大赛项目

大赛设三个类别,分别是:

A类(职业规划类),主要培育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职业规划类参赛项目。

B类(创新创意类),主要培育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类、“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新创意类、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体彩杯”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设计类参赛项目。

C类(创业实践类),主要培育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类、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和“体彩杯”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践类参赛项目。

四、参赛对象

A类比赛面向我校1-3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以个人形式申报;

B类C类项目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B类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校1-3年级全日制在校生C类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企业法人在2019年4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每个作品(项目)只能申报参加其中一个类别比赛,且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大赛鼓励参赛者跨学院、跨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鼓励教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师生共同创业的创业项目参加比赛。

五、大赛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材料上报截止时间:422日)。

初赛由各分院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选拔推荐工作,报送时按选拔成绩排序,供复赛评委参考。并于4月22日前将推荐学生参赛作品(电子稿)和《复赛推荐表》(附件4),上交至明知楼305办公室张涛老师处,联系电话:2321151。

(二)复赛阶段 2019年4月28日

学院将分别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电子稿)进行遴选,各类别选出一定数额项目晋级决赛,并评选出相应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三)决赛阶段(2019年5月中旬)。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晋级决赛作品(项目)材料报送湖州师范学院,具体要求和时间见湖州师范学院相关通知。

A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职业体验感悟、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主题陈述部分限时6分钟、职业体验感悟部分限时4分钟,现场答辩部分限时5分钟,其中职业体验感悟部分要求参赛选手充分了解目标职业,明晰职业要求和展现个人职业能力,表达形式不限。参赛选手须在决赛前合理安排时间到目标职业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体验或观察,并填报《“富尔顿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体验感悟表》(附件5)。

B/C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主题陈述部分限时7分钟,现场答辩部分限时8分钟。

六、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类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