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十佳大学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17

各分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采,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由学院宣传办公室、教务部、学工部、团委共同主办。为加强领导,学院成立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校第六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我院2019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积极传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不畏困苦、自立自强、奋发成才、锐意进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创业活动取得突出成效。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服务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作出贡献。

三、实施步骤

(一)征集推荐

        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认真酝酿推荐,学生总人数不足1000的院系推荐1名候选人,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的院系推荐1-2名候选人。相关推荐材料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学工部。

(二)资格审查

        由学工部牵头对各院系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形成第六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名单。

(三)公开评选

1.宣传。通过网络以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介绍候选人事迹。

2.投票。组织开展纸质投票、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按照投票结果,拟定12名候选人作为第六届“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上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3.研究确定。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候选人的实际情况和投票结果,研究确定10名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名单。

(四)表彰宣传

        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宣传。举办“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网络以及其他新媒体平台等开辟专栏或专题,通过通讯、评论、专访、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十佳大学生”的典型事迹,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发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深入挖掘典型,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在组织学生投票工作中,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候选人先进事迹,本着严肃求实、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投票,并按时将投票结果汇总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各院系上报的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及其电子版:(1)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3)候选人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全部以第三人称撰写);(4)照片2张(1张证件照,2寸免冠;1张近期生活彩照,500K以内);(5)个人展示视频(90秒钟以内,WMV格式);(6)申请表中所填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第六届“十佳大学生”申请表.doc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委员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