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不代表放纵,有规矩方可成大事 。
上周,经济管理学院各辅导员为各班学生进行学规教育讲解,同学们在辅导员的带领下走进《学生手册》,熟悉校纪校规。
在学规教育讲解活动中,各位老师向同学们简单地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展示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分工表,向同学们介绍经济管理学院各位老师的办公室及电话号码,确保大家日后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反映。在本次活动中,老师们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了讲解,详情可见学生手册。
关于学院的考勤及请假制度:
1.关于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不续假者,均按旷课处理;学生缺旷课课时的计算方法也有明细划分(详情参考学生手册)。
2.关于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不同的类别请假天数不同,由不同的老师负责管理( 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审,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备案;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备案;一周以上的,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批,报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关于违规电器的认定标准:
1.寝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2.寝室内不能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饭锅、电夹板、烘鞋器、电中药罐、电热毯、电磁炉等违规电器。
3.吹风机未使用时插在插线板上,视为违纪。
4.热水袋插在插座上且人离开,视为违纪。
5.在寝室饲养小动物,如乌龟、仓鼠等,视为违纪。
关于授予学位证书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准予毕业。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审查,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3.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承担专业工作的能力。
4.每门学位课程修读成绩70分以上。
老师尤其强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一般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1.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2.在校学习期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3.必修课累计有25学分以上是经重修后才合格的;
4.有学位课程未达到70分的;
5.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的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其他:
违纪处分需要同学们引起注意,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从轻到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学生手册上对每一条违纪处分都有详细的说明)。
此外,老师们也格外强调获得课外学分的重要性,提醒各位同学认真学习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标准表,并向同学们介绍奖学金类型及申请条件,希望同学们在大学中度过充实而有意义的四年。
经过对《学生手册》的学习,各位同学对大学生这一身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进入大学不应放纵自己荒度时光,我们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在校应遵守校纪校规,在外也应该遵纪守法,展现良好的素质作风,努力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转载自: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