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2021级本科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1级新生(包括2020年录取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部分2019级服兵役学生)
二、复查时间
从新生入学起至2021年9月29日止。
三、复查职责分工
入学资格复查由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复查职责分工如下:
四、复核工作内容及办法
(一)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1.身份复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录取名单严格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有户口迁移证的新生)、校园一卡通等材料与考生本人及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一一进行比对,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身份复查。
2.档案材料审核。各二级学院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认真查验新生自带档案的密封状态,对报到时未提交档案的新生,学院要及时跟踪档案的流转状态,接收时予以查验。核对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的姓名、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等情况。
(二)体检复查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共事务管理处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公共事务管理处应及时将复查报告与建议送至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三)专业复测
人文学院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公共教学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专业复测与录取专项测试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
(四)招生就业处对高考加分、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复核
(五)“专升本”新生学历资格复核
各二级学院复核“专升本”新生是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的毕业证书。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新生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
在复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上报招生就业处。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等行为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复查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湖州学院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
六、新生入学资格保留与放弃的办理
(一)保留入学资格
根据学校规定,对身心状况不宜在校学习的,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或其它情况的新生,经批准允许,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各二级学院联系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于开学之后两周内填写《湖州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2)(一式四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须核查未报到新生情况,开学报到两周内须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和考生本人或家长做好确认工作。
(三)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申请入学
各二级学院做好2020级(或部分2019级服兵役)保留入学资格学生的联系工作,申请入学的学生需填写《湖州学院学籍异动单》(附件3)(一式三份),办理入学手续。
学院在新生报到起两周内完成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排查确认工作,并填写《湖州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七、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9日前将《湖州学院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湖州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明知楼301,联系人:陈楠、王圣杰,电话:2322371,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jc@zjhzu.edu.cn(注明**学院)。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州学院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湖州学院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021.doc.doc
招生就业处
2021年9月8日